欣龙新干线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煤炭销售挂牌交易预告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欣龙新干线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计划进行公开销售动力煤,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6日
二、交易资格
1.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审核合格的煤炭企业均可参加。
2.如属于同一法人或同一授权委托人的,不允许参与同一标的的交易。
3.交易前,交易商确保结算账户有足额保证金。
4.本场交易保证金为45万元。
5.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手续费为0.2元/吨,具体计算方式为0.2元/吨×成交量,由中标交易商承担。
三、交易规则
摘牌成交。
四、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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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种 |
交货站点 |
煤种 |
交货方式 |
热值 (kcal/kg) |
硫分 (St)(%) |
全水分 (Mt)(%) |
灰分 (Aad)(%) |
标的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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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种一 |
河钢码头 |
粉煤 |
场地自提 |
5457 |
1.36 |
8.1 |
18.34 |
912.7 |
|
煤种二 |
河钢码头 |
粉煤 |
场地自提 |
1844 |
1.24 |
10.4 |
58.28 |
2968.1 |
|
煤种三 |
河钢码头 |
粉煤 |
场地自提 |
2676 |
1.26 |
12.1 |
43.79 |
2807.5 |
|
煤种四 |
河钢码头 |
粉煤 |
场地自提 |
5170 |
1.04 |
5.2 |
28.17 |
1691.3 |
备注:交货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河钢码头云商库。
本次交易为四个煤种作为单一整体标的统一出售,合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即8379.6吨。
五、质量标准
以交货实物为准。
六、要求和规定
1、摘牌交易成功后,买方需在一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2、摘牌交易成功后,买方需均衡派车并于合同签订后三个自然日完成拉运。
3、参与摘牌的用户均须严格遵守本交易平台的交易办法、交易流程和交易制度。
4、煤质:质量以场地实物为准,报价人可自行于交易前对交易的煤炭进行检验,一经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确认。
5、结算依据以煤矿过衡数量、化验结果为准。
6、为实现产销平衡,买方必须根据各矿区的要求拉运煤炭,现场车辆必须遵守矿区的安全、环境卫生及煤炭装运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否则其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合同兑现考核。购买方要保证煤炭及时拉运,如出现发运不及时影响矿方正常生产秩序的,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八、保证金管理
1.交易商在交易前,需通过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完成线上入金,如保证金不足,将不能参与本场交易。
2.买方确认发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解冻,客户可自行出金。如在确认发票前一方发起异议,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将根据《合同交收异议处理工作流程》对保证金进行处理。
九、合同履约执行期
合同生成后的3个自然日内。
十、声明
1、所有交易商应在交易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及煤炭交易中心相关规则,若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该交易商及相关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给煤炭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煤炭交易中心保留追责的权利。
2、异常处理:如因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网络异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该场次交易程序无效,本交易平台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启交易、取消本次交易等),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
十一、联系人
委托企业:施舒涵
电话:16621054881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张 旭
电话:13310308666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
2026年6月24日